实验室安全制度(1)

作者: 时间:2018-04-02 点击数:


    实验室的安全是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避免损失。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生物材料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按"七防"(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盗、防泄密、防溢水)要求,还包括环境污染的避免与消除,建立健全以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出现一些事故怎样处理和自我保护。  

重要规定:      

(一)着装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总局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时,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名称标识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

3.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必须在通风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操作。

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5.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6.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7.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8.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9. 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0.请将废弃药液、过期药液或废弃物依照分类标示清楚,严禁倒入水槽或下水道,应集中或倒入专用收集容器中统一处理。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防触电):

1实验室内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如:电泳仪保险丝是1A的,不能用大于1A的保险丝;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使用新仪器,先看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弄懂它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才能操作。

5.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6.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7.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作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8.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9.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不能在潮湿处用电器。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10.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电器装置不能裸露,漏电部份应及时修理好;使用后的设备,闭上开关,拨掉电源;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

13.各种设备材料按规定范围使用,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开关,再灭火。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灭菌锅、发酵罐系统、小型提取系统等设备必须设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维护、使用情况记录,以便查考。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齐全,否则禁止使用。

(六)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保持整洁。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2.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3.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4.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5.养成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验场所清洁。

6.实验室对浓酸、浓碱的处理。浓酸、浓碱一般要中和后,倾倒,并用大量的水冲洗管道。

7.有机溶剂,如吡啶,二甲苯,氯仿能破坏人体机能失调,做完实验,回收,集中交由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8.致癌物质(EB)三溴乙锭,秋水仙素等,实验后回收,通过活性炭吸附或化学反应,使其变为无害物质,废渣集中交由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9.微生物实验中,一些污染或盛有有害的细菌和病菌的器皿、不要的菌种等,一定要消毒和高压灭菌处理后,方可弃掉,而器皿才能再利用,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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